(尼桑天籁)
红网衡阳7月19日讯(通讯员 何智)7月16日10时28分,一辆尼桑天籁小车在泉南高速湖南衡东县境内(衡炎高速)跑出时速201km的今年湖南省高速公路最高车速,超速达70%,被高速交警当场抓拍,驾驶员林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当天上午,高速交警肖波在泉南高速729km+400m处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时,一辆由东往西方向的尼桑小车一闪而过,电子测速仪显示这辆牌号为闽AE8736的小车时速为201公里,属于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在前方杨林服务区对该车进行拦截,路面巡逻交警用喇叭和警报器引导该车进入服务区。10:35分,该车驶入服务区,当驾驶员打开车窗时,民警惊讶地发现:驾驶员、其妻子和他们三岁左右的儿子都坐在车上,且均未系安全带。当民警告诉驾驶员已经严重超速时,驾驶员林某说:他们要赶到长沙去会亲戚,因当时路面车流量不大,路况也很好,就“开快了一些”。交警对林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泉南高速湖南段最高小车时速限速为120公里,按照《道路交通法》的有关规定,超速50%以上的,将被处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超速达100%的,驾驶证将被吊销。2008年8月14日,一辆广东牌照的宝马轿车在长常高速公路上以223公里的时速“创造”了湖南省高速公路最高超速纪录。
稿源:红网 作者:何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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