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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淫女”遭警察牵绳游街的悲哀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0:08  红网

  近日,广东东莞警方开展了“创平安、迎亚运”的扫黄行动,其中一组卖淫女赤脚游街的照片在网上引起热议。从相片所见,两名穿着时尚的青年女子,赤脚走在室外,戴着手铐,还有一条绳子系在手腕,被从背后牵着。(7月19日《南方日报》)

  这样的图片在网上披露后,立即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某门户网站转发该图片仅半日,就有8万余条留言,绝大多数留言表明了反对态度。可见,警察这样做,是非常不得人心的。

  “卖淫女”从事性交易活动固然违法,但她们所享有的基本人身权益,却没有因此消失。她们的人格尊严同样不容侵犯,她们的身体也不容虐待。把她们用绳子拴着,像牵狗一样地在烈日下进行赤脚游街,既侮辱了她们的人格尊严,也侵犯了她们的人身权利。

  警察进行扫黄工作,属于法律授权的职责范围,可是,法律并没有授权,警察可以对从事性交易者进行人格侮辱和身体虐待。警察的行为明显违法,涉嫌滥用职权,应该受到追究。

  一些警察错误地认为,只要进行执法行动,就可以放纵自己的行为,对于法律规定的打击对象,可以为所欲为地处置。这也是近年来不断发生警察刑讯逼供、野蛮对待嫌疑人的一个重要原因。

  而由于一些警察执法时采取非法手段已经成为习惯,往往会对社会产生一定误导,使社会对于某些警察执法时的违法行为熟视无睹,甚至以为,打击犯罪,就是警察行为过分一些也没有什么。这无疑对于那些警察是一种默许和纵容。

  值得注意的是,在各种打击犯罪的活动中,似乎警察从事扫黄活动最积极主动,最张扬。这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反感,所以,每次报道警察扫黄成果,都会受到人们的质疑。相比较而言,从事性交易活动对社会的危害,要比腐败问题、制作伪劣食品问题、盗窃抢劫犯罪等轻得多,为什么一些地方警察,对于打击性交易行为,显得最为积极、主动、热情呢?还有网友指出,警察要是把扫黄的热情,用在打击腐败上该多好。

  常常有官员说民众的素质低,比如一些民众随地吐痰、乱闯红灯的现象比比皆是。其实,有些官员的素质、警察的素质也高不到哪去。官员搞腐败已经让人们深恶痛绝,而警察不依法执法也非常普遍。这些行为,都比“民众素质低”的一般表现,对社会的危害严重得多,影响也坏得多,这些“素质低”表现,才需要更加重视。警察习惯于用违法手段进行执法,是对法律的亵渎,也阻碍了我国依法治国的质量和进程。

稿源:红网 作者:赵光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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