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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创新变味跑题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和行动的指南,理论创新引领工作创新、制度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曹建明检察长在第十一届全国检察理论年会上开宗明义地强调了创新的意义。回顾检察事业的发展历程,正是在创新理念的引领下,破解了一个又一个制约瓶颈,推进了检察实践的蓬勃发展。然而,当理性地回顾历史,平和地审视现实,我们仍然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的所谓“创新”给予足够重视,避免创新变味跑题。

  其一要避免“炒冷饭”。切忌把以往的工作经验和成果按照新任务、新要求重新包装,赋予新概念、新表述,然后高调宣传,使得多年前的工作成果又成为当下的创新经验,貌似创新,其实是“新瓶装旧酒”。

  其二要避免创新工作的无序化。对同质同题的检察工作,要加强组织引领和规划,防止各敲各的锣、各唱各的调,防止遍地开花、花落无果。要努力做到与上级的总目标、总要求高度一致,与检察职能紧密结合,对路径选择进行严密的论证和理性的架构。

  其三要持之以恒,避免将目的和手段异化,造成猴子掰玉米似的一路掰一路丢。在确定了创新的目标和任务的前提下,就应当持之以恒地推进和落实,不可偏离目标,亦不可半途而废,努力将创新实践逐步上升为工作机制。

  其四要避免混同创新、创优的关系。比如不捕不诉说理工作,本就是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的职能范畴,只是现在要求更高,所以是“创优”而非“创新”。因此,要明确创新、创优是两个具有独立价值的概念,理性地界定两者的关系,避免混同。

  其五要把握好创新的边际。避免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的目标下,将一些与检察职能不相关的内容作为任务和要求进行部署、盲目延伸,将不应纳入检察工作范畴的工作勉强纳入。

  我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对上述种种可能导致创新变味的问题务必保持高度的清醒,更多地研究检察实践中创新的应然和实然问题,既要务实于实然,更要着眼于应然。

  实然是什么?就是既要尊重鼓励基层的首创和探索,注意及时系统梳理已有成果,并加强组织引领,加强落实和推动;又要防止“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治标不治本,停留在表象。应然是什么?就是要围绕检察权、检察制度的本质要求,依托理论支撑,围绕检察机关中心工作,围绕检察工作基本规律,围绕检察事业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路径,探求行之有效的检察工作机制。检察工作将不断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新挑战、新要求,实践中也确实存在一些困难、问题亟须破解,唯有用正确的理论引领创新,以应然指导实然,才能最终实现实然和应然的统一。这就要求我们除了要树立正确的检察工作政绩观,努力把握检察工作规律和检察机关中心工作,还要准确理解创新创优的内涵和外延,深入研究检察工作创新创优的理论支撑和价值认同,加强对创新工作规范化和制度化的组织引领。

  创新是一种理念,创新是一种精神,更是孜孜以求的探索和生动丰富的实践。务必要找准理论支撑点,认准价值取向,把准路径方向,以创新促发展、促提升,切勿让创新变了味,跑了题。

  (作者为江苏省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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