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 正文
本报讯(记者陈博 通讯员于洋)近日,演艺明星谢娜的经纪公司起诉手机生产商,要求其支付谢娜剩余代言酬金和违约金。
该经纪公司称,与中电通信公司签订合同,谢娜作为通信公司一款手机的形象代言人。谢娜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但通信公司至今尚欠代言酬金24.6万元。
昨日,朝阳法院证实已经立案。
转发此文至微博
新浪简介┊About Sina┊广告服务┊联系我们┊招聘信息┊网站律师┊SINA English┊会员注册┊产品答疑┊Copyright © 1996-2010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