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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三卖 房主改律师函想免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2:36  新京报

  本报讯 (记者田北北)一套房子,被房主李某卖给了3个买家,并将数十万元购房定金挥霍一空。近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检察官介绍,去年11月,李某与王先生商定出售自己的一套住房,并收取了王先生的12万元定金,但李某迟迟未交房。一个月后,李某又与张先生达成协议,将房屋过户给了张先生。与此同时,李某还和姜先生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收取了姜先生支付的15万定金。事后,姜先生通过查询,得知这套房已经卖给别人。姜先生报警。

  为了避免“骗钱”要担负的责任,李某委托律师给姜先生发了一份律师函,希望与姜先生通过协商解决房屋争端,还故意把发函日期改写成房屋过户前日期,称自己是在联系不上买房人姜先生、无法协商解决有关问题的情况下将房子另卖他人。

  近日,李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海淀检察院批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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