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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温津贴随汗水一起“蒸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3:45  深圳晚报

  

高温津贴随汗水一起“蒸发”?
在对建筑工人的走访中,记者发现,没有人拿到了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随汗水一起“蒸发”?
在侨香路某工地,建筑工人正在烈日下作业。

  台风“康森”并没有给大家带来多少清凉,转眼,新一轮高温天气又杀到。“在办公室上班本来就不应该有高温补贴吧?”在上一轮高温天气即将被台风“康森”接管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消息称,不再强制要求企业为非高温作业的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台风过后,记者调查发现,大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对此举表示支持。但最该享受高温补贴的户外高温作业人员依然很难拿到高温补贴的现状,依然让社会各界担忧。

  现状1

  没有高温作业,高温津贴照拿

  “高温津贴?我们叫防寒防暑费,以前每年冬夏各3个月,一共6个月,每月600元。月初刚收到消息,说是防暑费加到1000元一个月了,激动啊!”在深圳一家大型国企做会计的周娟说到高温津贴,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进入7月,似火的骄阳又一次烤热了对于“高温津贴”的关注。省、市两级劳动部门接连发出通知,要求企业按照2007年出台的文件,做好高温条件下的劳动保护,并强调企业应该给员工发放“高温津贴”,标准为室外每月150元,室内每月100元。

  于是,效益好且人性化的企业纷纷落实了这一通知要求,类似周娟所在的、本来各种福利就较为丰厚的企业,甚至在往年的基础上,适当提高了津贴的标准。

  可实际上,有白领对于能拿到高温津贴颇感意外——“我们办公室每天都阴冷阴冷的,竟然还发了高温补贴100元!”有网友在论坛中说。

  对于勉力生存的中小型企业来说,给非高温作业的工作人员发津贴,有点为难。“我们已经在车间里装了环保空调,每天的电费也是不小的开支。如果非要让公司发津贴,那么,只好把空调拆了。”松岗一家小型制鞋厂的老板这样说。

  去年,省劳动保障部门曾在东莞做了一项测算,结果显示,为非高温作业人员发放高温津贴,企业一年为此多支付20多亿元。7月13日,深圳调整高温津贴的发放方式,也正是紧随省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缩减了2007年政策要求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

  2

  烈日下奔波,高温津贴不见影

  记者调查还发现,随着社会多方面对劳动保护的推动,今年入夏,有一些户外工作人员拿到了高温津贴。记者连日在街头走访了保安员、清洁工、快递员、送餐员、影楼外景摄影师、建筑工人等多类户外工作人员。他们中一些来自相对大型企业的人员表示已经拿到了高温津贴。然而,在这部分劳动者中,没拿到高温津贴的占了大多数。而他们,毫无疑问,是高温津贴最应惠及的人群。

  “我们发了1角钱,就是老板发的一条温馨提示的信息!”烈日下骑自行车送餐的小黄咧嘴一笑。这名刚刚高中毕业进城打工的“90后”长这么大还没吃过这种苦头,“才晒了两天,我妈已经认不出我了。”

  肖琴是福田保税区一家公司的女保安,她在看到相关新闻之后,主动找到记者反映没有拿到高温津贴的情况。“公司说,岗亭都装空调了,可你也知道,我们保安怎么可能老在岗亭里站岗呢?”肖琴说,一个班下来,晒黑了点都不要紧,只是体力消耗特别大,真担心自己什么时候就晕倒了。据了解,今年首轮高温天气中,深圳急救120拉回了约40个中暑的病人。

  在对建筑工人的走访中,记者发现,没有一个人拿到了高温津贴。

  7月14日,中午1时,新洲河改造工程中施工的老陈靠在河边的树下喘气。“我在工地上干了10多年了,从来没有听说有啥高温津贴。天太热咋办?能不干就坐下歇歇,有钱的话就买瓶冰啤酒喝一喝咯!”

  在龙华的一个施工工地上,工人们也告诉记者从来没有拿到过高温津贴。“地下作业的还好,有风机还有冰块,可我们地面上的受不了啊。老板倒是经常煮凉茶给我们喝,可是钱是没见到啊。你是记者能不能帮我们呼吁呼吁?”一位来自山东的工人说。

  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的建筑工地上,来自不同分包公司的工人们都表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而从工地旁边冷气逼人的项目部走出来的工作人员则表示他每月有180元的高温津贴。

  析因

  高温津贴

  并未纳入“法定福利”

  是什么让建筑工人的高温津贴在烈日下随汗水一道被“蒸发”?记者走访发现,这一现象虽然与劳动者对高温津贴相关规定了解不足有关,但最主要的原因还在于这个行业层层分包的运转模式及法律空白。

  以曾创造了“三天一层楼”业绩的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总包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运营中心为例,工人说没有高温津贴,代班人员也说没有发过高温津贴,其中一个下级分包单位华西劳务的项目部工作人员也说没有发过高温津贴。记者一路追问至总包单位中建三局的项目部,安全生产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给各单位的工程款中已经包含了高温津贴,但仅在合同中以“劳保用品”为名约定。

  “以前这些工人都是我们自己的,走到哪带到哪,国家说要发什么,工人们肯定就能拿到什么。可是现在,整个行业都是层层分包,我们跟工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这位负责人有些无奈地说,“我们就只好定期买点西瓜、凉茶这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给工人降温去暑。”

  而广州市总工会法律服务律师团的劳动法专家、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主任肖胜方认为“高温津贴”制度之所以执行不力最关键是缺少罚则。

  据了解,我国惟一一部有关高温劳动保护的法规《防暑降温措施暂行办法》是50年前发布的,多年以来没有修改过。而现在企业发放高温津贴依据的都是各级卫生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单独或联合的通知。根据规定,除国家法律规定的处罚外,地方性政府文件和政府规章并不能直接设定处罚条款。

  也就是说,目前,高温津贴还没有纳入到像社保一样的“法定福利”中。这种带着计划经济性质的劳保津贴缺乏硬性法律规定、发多少、发不发也只是依靠用人单位的“自觉自愿”。加上很多劳动者根本不知高温津贴为何物,于是,高温津贴“只是个传说”。

  声音

  建议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

  明确高温津贴

  企业不给高温户外作业劳动者发津贴,且没有明文法条对这一行为进行处罚。面对这种窘境,深圳大学研究劳动保障法的教师侯玲玲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建筑等行业的行业公会在这种时候就可以站出来,代表行业从业人员与企业签订行业性集体合同,将高温津贴的项目明确写进去。

  侯玲玲认为,高温津贴是劳动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企业人性化生产的体现。从这一初衷出发,如果企业能够保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没有因为高温而对身体造成损伤,例如,工作环境中装有空调,确实没有必要支付高温津贴。

  同理,如果企业没有做到这一点,则应该提供相应的补偿。但据记者了解,目前深圳对这一问题还没有立法计划。也就是说,在未来相当长时间中,劳动者很难有强力的法律武器来争取高温津贴。

  “其实,我们研究发现,并非所有的合理主张都适合上升为法定福利,劳动者工作条件千差万别,如果将高温津贴作为法定福利,执行起来难免太过僵硬。”侯玲玲说。

  “实际上,这项工作应该由行业公会来做。”侯玲玲认为,公会是有能力同资方进行谈判的。如果由公会与资方签订明确包含高温津贴项目的行业性集体合同,那么,一旦有工人没有拿到高温津贴,完全可以按照这一合同主张权利。而且,这类性质的公会最了解一个行业的工作环境及方式等要素,更能够对高温津贴的方式及金额进行合理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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