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刘晓星)在对黎桂廷涉黑团伙的审判即将尘埃落定之时,昨日,该团伙又一成员苏云波被控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伤害、破坏生产经营罪在广州中院过堂。
2005年9月30日凌晨,黎桂焰、彭仲凌等人在广州长堤大马路286号“FEEL NET”酒吧喝酒时,因故与酒吧保安发生争执。黎桂焰等人吃亏后离开,在黎桂廷等人的纠合下,苏云波与众人一起携带猎枪乘车返回酒吧,由肖炳山持枪将酒吧的霓虹灯打烂后逃离现场。2004年12月20日上午,苏云波等人受指使携带钢管、猎枪前往某市场,以语言威胁、组织车辆进出拉货等方式将被害人刘某退出该市场。事后每个参与成员分得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