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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请您提意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4:49  大洋网-广州日报

  

物价局请您提意见
物业收费问题依然是业主关注的焦点。于涛 摄

  《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昨日公布

  对管理办法内容有不同意见或建议,可于2010年7月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传真向市物价局反映。联系电话:0760-88325592;传真号码:0769-88332329;电子邮箱:zswjcbjck@126.com。

  昨日,市物价局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中山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对小区IC卡收费等近年物业管理热点问题作出明确的规定。

  物价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办法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市民对办法有任何提议,可通过电话等途径向该局提意见。

  征求意见稿共32条,对物业管理收费、物业成本核算、自由产权车位收费、门禁IC卡收费等市民关注的问题都有所涉及。昨日,物价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释,本次对物业管理办法作出修改,最主要是根据去年省物价局推出新的物业管理办法作出调整,与物业管理费调整并没有关系。

  物价局成本监测科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提出新的管理办法,主要是根据省物价局出台的新物业管理收费原则进行修改,并且希望给物业管理提出新指引,把维权的主导权交给业主,所以我们希望市民能在定稿前,多提意见。”文/记者 陈翀

  【三大变化】

  变化一:车位收费可“二选一”收取

  《征求意见稿》对物业管理收费的原则并无大改动,但针对近年出现的小区车位租售问题,《征求意见稿》首次将车位的收费问题也列入管理条例中。《征求意见稿》规定,业主大会成立之前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物业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别墅、业主大会成立之后的住宅(含自有产权车位、车库)及其他非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征求意见稿》对车位的收费实行较为弹性的规定,第14条指出,“自有产权车位(车库)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车位(车库)的数量计收,也可按法定产权面积计收。”此外,第23条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机动车停放,已收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的,不得重复收取车位物业服务费。

  变化二:明确业主委员会投票权

  《征求意见稿》中一大亮点,就是明确了物业管理费发生变动时,该如何解决。第10条规定,“物业小区因成本变化等原因需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应通过召开业主大会、记名投票、书面征询意见等形式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属政府指导价管理的需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方可执行”,另外,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经业主大会通过后,由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通过合同约定。

  《征求意见稿》还对分期开发物业收费作出明确解释。第27条规定:“分期开发的物业划定为一个管理区域的,应当由同一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分期开发的同类型物业,如业主享受相同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对不同时期的物业实行相同的收费标准。”

  变化三:每套房至少要免费配3张出入证

  《征求意见稿》第21条规定:实行小区出入证管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为每套住房业主免费配置不少于3张出入证(含IC卡等)。

  市民意见

  装修保证金

  未做明确规定

  市民李小姐表示,她公司在裕豪苑,从来就没有签订任何物业收费协议,原本说1.5元/平方米收费,物管却突然提价至2元/平方米。“虽然政府是这么规定,但我从来就没见过他们执行过。最重要的是,每个月收了管理费后,就只肯开收据给我们,根本没人能对他们的收费行为进行有力的监管。意见稿最起码对物管公司这种不规范行为也有所要求。”

  谢先生则提出,对于那些没业委会的小区,“经专有部分占建筑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这一点恐怕对业主来说也是一纸空文。“比如一个楼盘,可能先期售出的房产量远少过剩余的还没卖出去的。再说了,一个成熟的小区要达到这个半数以上的业主同意会不会很困难?这种情况怎么办?”

  征求意见稿规定要向物管公司交付装修保证金,谢先生还表示十分不同意列入意见稿中。“装修保证金怎么算法?垃圾清理费一定要交么?我自己找人搞清洁难道不行?要知道很多物管公司都是收了钱后就不愿退回,对业主自己装修吹毛求疵,这些问题是不是应该有更明确解释?”

  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郑万臻律师也认为,装修保证金这项除了规定不明确外,这些费用收取后理应成为公共收益,但条例都没作出相应明确的规定,确实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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