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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万市民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保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4:50  新晚报

  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 赵振宇)本报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开设“医疗保险有疑问,你来提问我来答”专栏以来,已经接到近千市民的咨询电话。近日,很多市民询问有关“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问题。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项政策实施后,已有近万名市民参保,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后,将可申请特殊慢性病门诊医疗费补贴的待遇。

  据介绍,今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0周岁;无养老保险关系的,女未满55周岁)的人员,均可自愿参加哈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

  参保人员自连续缴费满6个月起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险待遇,连续缴费满12个月后可申请享受医疗保险特殊慢性病门诊治疗医疗费补贴的待遇。该项政策实施以来,哈市累计已有近万人以个人身份参加了职工医疗保险。道外区居民罗志远在参保后高兴地告诉记者,加入职工医疗保险后,就能和有工作的人一样享受到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看病住院不用愁了。

  同时,受到市民关注的还有市人保局出台的“将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退休人员纳入住院医疗统筹”这一政策。截至6月,已有568名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参保退休人员办理了住院医疗统筹,参保次月起即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统筹,同时享受大额医疗救助待遇,市民周熙芳是首批受益者之一。

  57岁的周熙芳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一直没有医疗保险。按照政策,参加医保后她先后3次住院,累计花费54971.31元,医保统筹基金为她支付37024.47元,个人负担了17946.84元。

  据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主任任晓鹏介绍,哈市医疗保险覆盖面及待遇标准逐年提高,职工医保、居民医保覆盖面总计已达94%。医保在政策上已实现了“全民医保”,目前正在加紧扩大医保参保人员范围,“全民参保”即将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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