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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交通违法交强险浮动上限或提高 客车超员纳入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6:53  广西新闻网

  南宁讯 今年6月1日起开始,我区酒后驾驶交强险费率浮动试行办法开始实行。近日,广西交警部门表示,客车超员、货车超载、高速路上调头等违法行为,今后将会与交强险和商业险挂钩。而目前交强险60%的浮动上限,也有可能提高到100%。

  交警部门表示,酒驾、醉驾与交强险挂钩只是一个开始。今后,交警部门还会与保监局进一步研究其他严重违法行为与交强险、商业车险费率联系浮动的相关规定。例如:客车严重超员、货车严重超载、高速路上违规调头、严重超速等,都将会与交强险、商业险挂钩,希望通过此举能不断增强机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制意识。另外,交强险60%的浮动上限也可能提高到100%,甚至更高,以后交通违法行为的代价会更大。

  按照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联合下发的《广西酒后驾驶与机动车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试行办法》规定,机动车上一保单年度每有一次酒驾记录,第二年的交强险费率将上浮15%,醉驾则为30%。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率=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15%+醉酒后驾驶违法行为次数×30%,累计费率上浮不超过60%。

  浮动比率的具体计算方法是:交强险最终保险费=交强险基础保险费×(1+与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浮动比率+与酒后驾驶违法行为相联系的浮动比例)。例如,某位车主的交强险基础保费为1000元,如果因为一次醉酒驾驶被交警查处,而且没有发生相关的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她)下一年度的交强险保险费将会上浮到1300元,比原来要多出300元的保险费。

  据了解,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与交强险费率联系浮动只适用于违法行为发生的下一个保险年度,不进行年度累加。也就是说,一次酒驾,只影响第二年的保险费率,第三年不会累积。浮动比例实行一保险年度清零,统一核算制。南非世界杯期间,全区共查处167起酒后驾驶违法行为。下一个年度,这些违法行为的车主将成为第一批交强险费率上浮的责任人。(郝晋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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