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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关切要积极主动严肃认真回应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6:58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19日讯记者王斗斗今天上午,“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全国中级、基层人民法院院长第十一期培训班开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强调,对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关切,一定要持积极主动的态度,一定要严肃认真地给予回应。

  王胜俊指出,在全国政法机关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的形势下,要当好人民法院院长,必须认清形势,把握大局,明确责任,依法履职,作好表率,努力开创人民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王胜俊强调,人民法院院长,既是一种职务,更是一种责任。人民法院的院长必须正确把握和履行五项职责:

  要守住底线。必须按照宪法要求,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确保让事实说话、让证据证明、让法律裁判;必须尊重司法规律,正确处理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自觉接受监督的关系,正确处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关系,正确处理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的关系。

  要带好队伍。要建立一套科学的机制,靠制度管人,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科学设定各项考核指标,明确不同的岗位职责,形成权责明确、主体清晰、运转高效、规范有序的工作氛围。

  要抓好管理。必须树立管理理念,强化管理意识,培养管理思维,不断提高法院科学管理的水平,向管理要公正、要效率、要形象、要公信;坚持“从严治院”的方针,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做到赏罚分明,使管理真正能发挥应有作用。

  要推进创新。坚持从制约司法公正的环节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改起,坚持有利于实现司法公正高效,坚持从中国国情出发,同时借鉴国外有益做法。

  要回应关切。要善于研究人民群众的关切,把握人民群众的真实需求,做大量认真细致的归纳、梳理和研究工作,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议论批评;要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认真对待互联网和其他媒体对法院工作的关切,对建设性的意见,要积极采纳,改进工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开班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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