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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白银启动量刑辩论机制 判决书要说明量刑理由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7:22  法制日报

  本报白银(甘肃)7月19日电记者周文馨近日,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检察院与法院联合签订了《量刑程序规范化实施办法》,量刑辩论机制将在白银区刑事案件审判中启动。

  根据该办法,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认为需要提出量刑建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都可以向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提出量刑意见。案件开庭审理后,控辩双方可就量刑情节进行举证、质证,并就量刑情节是否成立、适用刑种、量刑幅度、是否适用缓刑等内容进行辩论。

  办法还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刑事判决书中说明量刑的事实、情节,该事实、情节对量刑的影响以及对人民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出的量刑意见的采纳情况,并在此基础上说明量刑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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