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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出台规定 未成年刑案引入心理干预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7:22  法制日报

  本报重庆7月19日电记者徐伟实习生张绍忠通讯员薛海明“通过两位叔叔的辅导和教育,我学会了控制自己,关心别人。”被告人凌某在庭审中对法官说。近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出台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心理干预工作暂行规定》,法院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庭首次运用该规定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告人进行了心理干预方面的实践,并取得了良好效果。

  据沙坪坝区法院院长郭瑞介绍,暂行规定中的心理辅导内容有,缓解心理危机和疏导心理障碍,帮助当事人正视判决结果,矫正心理冲动和悲观情绪。心理测评报告内容包含:对被指控犯罪行为的认识,有无悔罪心理,对判决结果的心理预期;被告人涉案前后的心理状态和心理倾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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