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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检察机关扩大人民监督员监督范围 办案环节全程同步监督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7:22  法制日报

  本报贵阳7月19日电记者阎志江检察日报记者周以明贵州省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截至目前,已将检察工作全部置于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之下。

  贵州省检察机关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自2003年开展以来,人民监督员已对全省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中的“三类案件”进行监督217件,“五种情形”进行监督13件,保障了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权、起诉权等的正确行使。

  去年以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着力在两个方面扩大人民监督员的监督范围:一是扩大案件监督范围。各级检察院将人民监督员案件监督从职务犯罪案件扩大到普通刑事案件;二是扩大工作监督范围。将人民监督员的监督事项从案件监督扩展到对所有检察活动的监督。

  贵州省检察机关将监督工作延伸至立案、侦查、逮捕、起诉、庭审等办案环节,变事后监督为同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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