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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出台系列措施 严格控制学生辍学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07:34  法制日报

  本报南宁7月19日电记者莫小松常鑫7月18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获悉,为有效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广西从2010年起,将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定为全区中小学的“控辍月”,同时出台系列措施严控学生辍学。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关于开展控制中小学辍学专项行动通知》。通知指出,全区各职能部门将一起行动,建立健全“控辍”协调联动机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定期对企业、个体经营户等用工单位进行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和个人,责令立即将童工送回原居地,所需费用全部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个人承担;公安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扰乱学校秩序,殴打、侮辱学生造成学生失学的人员;各级政府也要高度重视,根据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流入的数量、分布和变化趋势等情况,合理调配现有的教育资源,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充分挖掘公办学校潜力,妥善解决其就学问题。

  据介绍,为了及时掌握学生流动情况,控制辍学率,全区将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生学籍电子档案管理平台。这一平台将建立全区中小学校学生报到、转出、转入、借读、复学等情况的电子档案,对学生辍学原因、去向等学籍电子档案进行管理,实现动态监控。

  从今年起,每年的3月份和9月份定为全区中小学“控辍月”,对辍学的学生进行家访和劝返。自治区教育厅实施“千名教师进万家”家访活动,对于推迟入学、存在辍学可能的适龄儿童少年,组织校长和教师及时通过电话、短信、走访等形式家访,尽量减少适龄儿童失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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