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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籼稻确定最低收购价

  本报讯(记者 岳冠文 实习生 王婷 陈冲)201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执行预案16日起执行,省粮食局局长夏文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只要早籼稻开镰,湖南就将国家最低收购政策贯彻好、执行好。

  根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六部门规定,2010年早籼稻最低收购价为每公斤1.86元。执行区域为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西等5省(区)。执行期限为2010年7月16日至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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