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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速201公里竟不系安全带

  本报讯(通讯员 何智 记者 千灵坡)一辆小轿车日前在衡炎高速衡东县境内跑出时速201公里的今年我省高速公路最高车速,超速达70%,被高速交警当场抓拍,驾驶员林某被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6分的处罚。

  16日上午,高速交警肖波在衡炎高速729km+400m用移动电子警察测速时,一辆由东往西方向的尼桑小车一闪而过,电子测速仪显示这辆牌号为闽AE87**的小车时速为201公里,属于严重超速违法行为。

  高速交警立即组织警力在前方杨林服务区对该车进行拦截,路面巡逻交警用喇叭和警报器引导该车进入服务区。上午10时35分,该车驶入服务区,当司机打开车窗时,民警惊讶地发现:司机、其妻子和他们三岁左右的儿子都坐在车上,且均未系安全带。当民警告诉驾驶人已经严重超速时,驾驶人林某说:他们要赶到长沙去会亲戚,因当时路面车流量不大,路况也很好,就“开快了一些”。

  2008年8月14日,一辆广东牌照的宝马轿车在长常高速公路上以223公里的时速“创造”了我省高速公路最高超速纪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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