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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长夫人“被误会”比“被打”传递的信息更可怕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2:21  红网

  “大水冲了龙王庙,公安便衣把省政法委领导家属当作上访对象给暴打了!而且这事,就发生在光天化日下的省委大门口。”19日,网上热传“打错门”,网友纷纷以“太搞”“很魔幻”“生活比小说更有想象力”“令人发指”发表评论,也有很多网友不敢相信这是真的。(7月20日《南方都市报》)

  6名男子,围住一位手无寸铁、弱不禁风的58岁陌生女子,左一脚,右一脚,像踢足球一样在她身上猛踢,整个殴打过程持续了16分钟之久——如此惨无人道的镜头,我们平时或许只在电影或电视上见过,没想到这一切竟然真的发生在一位公民身上,就在我们的身边,在有着5000多年文明史的中华大地上——我有幸生在红旗下,长在红旗下,不愿意相信这一切居然都是真的。在电影或电视里,这些凶神恶煞的暴徒往往是黑社会打手,或东西厂的“朝廷鹰犬”,或流氓地痞,或土匪恶霸……总之,是应该被打入十八层地狱,永世不得超生的十恶不赦者;然而,这令人发指的一幕的施暴者却是负有保护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之责的人民警察。

  仅仅这6名便衣警察的残忍暴行,我们或许可以解释成纯属偶发的“个人行为”。作为希望自己祖国的天空万里无云,自己生活于其中的国度人人都安居乐业的共和国公民,我宁愿蒙起自己的眼睛,相信这起冷血的打人事件仅仅只是6名便衣警察的“个人行为”,可武汉武昌区公安分局政委所说的那句令人毛骨悚然,不寒而栗的“误会,纯属误会,没想到打了这个大领导的夫人”却残忍地撕碎了我这可怜的最后一点幻想——原来,如网友所质疑的,在武汉武昌区公安分局,“打人也是工作任务”,只要被打的是“一般上访群众”,而不是厅长夫人或其他有权有势的人,就属于正常行为,不能算是“误会”;原来,如我自己,和一切无权无势,或有权有势却不为便衣警察所知者,只要敢在省政府或其他某个衙门口出现——更别说晃悠了——就属于应该被打者之列。当然,只有后者的被打才纯属“误会”。

  惊讶、愤怒,继之于深深的恐惧,以至于无语和绝望——这些复杂得难以言表的情感的纠结将自己平常习惯于缀在文章结尾处的打油诗都赶到爪哇国去了。在武汉武昌区公安分局这种肆无忌惮的、强大的、貌似合法的、制度性的暴力面前,同样也有着血肉之躯的我深深地感受到了个体——尤其是那些和她一样失去或曰被剥夺了所有个人与生俱来的、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铠甲之保护的个体——的渺小、无助与脆弱。同样的遭遇,何时会落到自己的头上来?远远地躲离衙门是不是保护自己的最佳办法?等等。

  一连串的疑问在心头久久地萦绕不去——就像患有严重“疑病症”的精神不正常者一样,提心吊胆、担惊受怕恐怕从此以后将成为胆小、敏感、过于爱惜自己生命——最重要的,却又无权无势——的我的生活的主色调。

稿源:红网 作者: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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