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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运营主体将是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3:47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日前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作为一种新的政策性住房,公共租赁房以“夹心层”家庭为供应对象,受到各方关注。今天,《人民日报》刊出了对住建部副部长齐骥的专访。

  齐骥表示,要从土地、财税、信贷等方面对公租房建设予以支持。一是土地供应政策。把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用地纳入年度土地供应计划,予以重点保障。二是资金支持政策。省、市、自治区政府要给予资金支持,中央以适当方式给予资金补助。三是税费优惠政策。对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和运营给予税收优惠,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相关政策执行。四是信贷支持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发放公共租赁住房中长期贷款。

  齐骥透露,下一步要着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公共租赁住房运行机制。鼓励各地发展由企业投资和持有公共租赁住房产权,负责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租赁和维修等日常工作。这种企业可以由社会机构出资设立,也可由社会机构和政府共同出资组建。同时,要在生活便利、公共交通沿线区域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比如通过城市棚户区改造原址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在配套成熟的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等。同时,鼓励社会存量住房用于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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