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志平 通讯员 韩江鹏 韩学文)近日,沁水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委员会在了解到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受到侵害后,在第一时间对案件展开调查,固定相关证据,迅速依法对7名侵害民警执法权益的犯罪嫌疑人作出处理。
7月10日下午,沁水县嘉峰镇村民李某等6人因车辆收费问题与该县端润一级路嘉峰收费站工作人员发生纠纷,随即用一辆桑塔纳轿车和一辆面包车将收费站车行道封堵,阻止其他车辆缴费通行,并对3名收费站工作人员进行殴打。当地派出所5名警员赶赴现场处置警情时,李某等6人又对民警进行殴打,致使民警和收费站工作人员不同程度受伤。7月7日晚,沁水县公安局郑村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巡逻时,发现一村民潘某酒后在公路上无故拦截他人车辆,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民警在对其行为进行制止时,潘某不仅不听劝阻,反而对民警进行辱骂并持刀恐吓。两起案件发生后,沁水县公安局民警维权委员会迅速启动民警维权程序,经过认真调查,将犯罪嫌疑人李某等6人依法刑事拘留,对违法嫌疑人潘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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