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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借没收扁家豪宅警告贪官 "凡做坏事 必留下痕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7:02  国际在线

  

美借没收扁家豪宅警告贪官"凡做坏事

  听说房产可能被美国政府没收后,陈致中马上前往看守所跟陈水扁商量

  本报记者/吴灿

  美国司法部网站的首页上,有一个黑底嵌着白色指纹的标志性图案,它似乎在告诫人们“凡做坏事,必留下痕迹”。最近几天,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陈水扁,也成了这个网页上的热门关键词。据报道,美国政府已于7月15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试图没收陈水扁夫妇在当权期间,涉嫌以赃款在美购买的两栋房产。

  美方意在警告贪官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美国司法部15日向纽约州和弗吉尼亚州两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书中写道,2005年至2006年间,台湾某公司为了购并对手,且避免当局干预,向陈水扁妻子吴淑珍行贿600万美元。随后,吴淑珍通过空壳公司和由其子陈致中与儿媳黄睿靓掌管的瑞士银行账户将这些贿款洗白,其中部分资金被转到美国,买下位于纽约曼哈顿和弗吉尼亚州凯斯维克的豪宅。

  美国法律规定,美国司法管辖范围内的任何财产,若直接或间接来自违反外国法律的罪行,可以予以没收。美国司法部发言人劳拉·斯威尼对路透社表示,这两栋房产一旦被美国政府没收,将被出售,所得款项将存入专门基金,其中部分款项还给台湾当局。美国国土安全部助理部长兼移民暨海关执法局长约翰·莫顿表示。这项诉讼是外国腐败官员将贿款放在美国金融系统的一种警告。

  2009年,陈水扁因挪用公款、洗钱、受贿及伪造文书等罪被判处无期徒刑,今年6月台“高等法院”二审改判为有期徒刑20年。美国要没收扁家豪宅的消息传出后,岛内社会炸开了锅。台湾《联合报》分析认为,美国司法部的起诉书显示,陈致中夫妇在美置产时间恰好是2008年陈水扁卸任后不久,动机很可能是准备“大逃亡”。2008年7月,陈水扁以外国人士邀请为由,交代秘书陈心怡以“最速件”办理护照,而当时台湾特侦组正在如火如荼地查办扁家弊案。

  美方此次公布的资料显示,扁家在纽约市接近曼哈顿第八大道闹区的豪华公寓,售价157.5万美元,提供24小时的警卫、健身服务;在凯斯维克购买的独栋住宅则要价55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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