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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并非银行业改革终点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7:34  东方早报

  上周,中国农业银行在上海、香港两地分别上市,在弱市中创造了全球迄今最大IPO。至此,中国四家特大型国有商业银行已全部改制上市,且在全球市值前十大银行中占据了四席。

  如果在IPO成功后误以为“毕其功于一役”,那是极不足取的。此时,更应警惕改革停滞,甚至倒退。下一步,国有银行能否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商业银行,仍是“行百里者半九十”。

  应该看到,四大行改革的成本是高昂的。经过数轮呆坏账剥离、内部重组、政府注资,方有今日成果。据测算,国家为此付出的成本近4万亿元,与政府在四大行持有的股份市值相当。“欠债”如此之重,就更没有必要为迄今改革成果沾沾自喜。

  从改革路径分析,改制上市可称一组“外包”行为,即由于原有股东不尽合格,而把股东监管责任通过市场来“外包”,达到对银行内部人的控制的监督。但IPO只是“外包”第一步。促使国有商业银行在市场化的意义上“形似走向神似”,真正建立公司治理机制,市场的外部约束最终需要通过内部深层次质变发生作用。

  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因脱胎于“国有”而转型“商业”走渐进之路,至今对银行基本功能仍存在广泛的误解。立足中国现实,在可预见的将来,政府仍将在银行业中占据主导地位。由此,中国国有商业银行的下一步改革必须让公司治理真正起作用,政府作为大股东必须发挥积极作用,以对银行、对其他所有股东负责的态度建立并运营好董事会,银行治理应当远离“官本位”,提高透明度,让商业法则主导银行发展。

  为此,国家股东和监管者都应该相信市场的力量,避免越位和错位,许多已成积习的不规范之处必须纠正:代表政府的国家股东必须尊重公司章程,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董事会和党委“两张皮”“内外有别”的做法必须尽早结束;监管当局列席董事会会议亦不可取,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董事会正常履行职能,便公司治理落到实处。

  银行改革当继续深化,政府须当厘清政治领导人、监管者、所有者、管理者的各自职能。而纵观全局,医治银行“资本饥渴症”、规范地方金融机构、进一步对外开放、搞活民间金融,等等,中国金融业可谓任重道远。

  (节选于《新世纪》周刊2010年第29期;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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