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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专职化改革起步并不难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17:34  东方早报

  蔡永飞

  据7月15日《新京报》报道,从6月24日起,四川省德阳市罗江县调元镇、御营镇经由选举产生,出现了专职人大代表,刘圣会、李国喜、罗刚模三人,将作为新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三名县级人大专职代表载入史册。

  迄今为止,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的代表都是兼职人大代表。尽管代表兼职也有好处,但兼职代表的缺点也是显而易见的。

  第一,兼职代表履行人大代表职责只能是“业余代表”,难以深入调查研究并恰当表达被代表的其他选民的利益诉求。以十一届全国农村区域的人大代表为例,他们一个人代表96万选民,一个选民谈话一分钟,就需要大约5年时间,他们不但没有助手,自己还要兼职,还怎么了解选民想要什么,又怎么去争取他们的利益呢?

  第二,兼职人大代表由于自身从事某种工作,难免受到其本人直接的切身利益的影响和局限,从而降低其代表性。如果代表本人是一个政府官员,他就会站在政府的角度去观察和概括公众的利益诉求,他的概括和表达不一定能够和公众的利益诉求吻合起来。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最重要的职责之一是监督政府,兼职人大代表所从事的兼职即使不是政府工作本身,也难免要和政府打交道,因而其履行监督职能是难上加难。

  最重要的是,人大代表兼职化使其很难真正代表人民,会严重影响人大代表的公信力和合法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也会被仪式化、空洞化。因此,早有学者建议逐步实行人大代表专职化。

  而从罗江县的实践来看,人大代表制度改革很容易做到。他们的做法就是从现任的人大代表中,以代表小组为选举单位,推选出专职人大代表。因此,罗江改革只用了不到两个月时间,从5月计划,到6月份,三个乡镇的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就挂牌、专职人大代表就已上任,并且将在今年年底前在全县推广。

  当然,形式搞起来很容易,把专职代表的工作落实到位就比较难了。从报道的情况来看如何履行好专职人大代表的职责,尚需在实践中积极探索专职人大代表的履职方式。笔者根据报道的情况为此项改革提几点建议:

  第一,对专职人大代表的待遇制度应当作出特殊设计。目前3名专职人大代表是“享受正科级待遇”的,生活补助和调研经费,均将纳入县人大的财政预算体系。以笔者之见,最好取消“正科级”这个行政级别。县级人大代表应当是县级地方的政治活动家,不应当是政府官员,专职人大代表更不是政府官员,何来行政级别呢?在现实条件下,可以参照这个的级别发工资,但不宜明确这个级别。在现阶段可以先由县人大机关发工资,以后可以尝试在争取社会捐款的基础上,在人大设一个“专职人大代表基金”,切断专职人大代表在财政上与政府的关系,从而保证人大代表的立场不受自身利益关系的影响。

  第二,对其职责内容及履职方式要作出规范。据报道,专职人大代表李国喜说,他上任后,接待的群众可能有四五十个人,比较多的都是政策咨询。不知道李代表是怎样回复群众的政策咨询的,如果他是自己解释政策,那他就成了“政府代表”了。当群众不了解、不理解政府政策的时候,人大代表的职责应当是把负责的政府官员叫来向群众宣传政府政策、接受群众的咨询。改革者一定要设计好履职规范,让专职人大代表从政府官员的角色中走出来,从而作为人民代表而不是政府、法院等等机构的代表做工作。目前专职人大代表在“县人大专职代表工作室”上班,上班时间是周一到周五,上午在工作室里接待来访群众,下午走村入户开展调研。应当说,这仍然是一种“衙门”作风。人大代表做工作应当是群众打电话来,人大代表到群众那里去,而不是坐在衙门里等着群众上门。

  第三,改革者应当尽快创造专职代表正确履职的成功案例。按照规定,他们的主要职责包括收集民意、提议和建议、开展重大事项专题调研、督促政府工作和定期汇报履职情况等。不管做什么,改革领导者有必要尽快拿出一批成功案例,用以指导下一步工作,并树立专职人大代表的社会形象,形成应有的合法性基础。特别是,现阶段专职人大代表工作室有成为“第二个信访办”的迹象,应当说这是个好现象。如果群众上访多年问题解决不了,专职人大代表帮助他解决了,他们在群众中的代表性就确立起来了,专职人大代表制度的价值和意义也就体现出来了。

  (作者系法学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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