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新闻网2010-07-20 18:03
青海新闻网讯 为保证民政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更好地发挥民政专项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州民政局成立了以副调研员拉么才让为组长,综合科科长及两名财务人员为成员的民政专项资金检查小组,于近日对同仁、尖扎、河南三县09年度民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内部审计检查。检查中采取查看帐目、查阅救灾款物等民政资金分配、发放和管理的相关资料、走访部分灾民及低保对象等方式进行。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一是要求个别县在财务管理上按时做帐,按时与出纳对帐,严格做到帐帐相符、帐款相符、帐实相符;二是各县在救灾物资采购时,必须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来购买救灾物资,规范采购程序,杜绝救灾物资采购的随意性;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制度,做到救灾款物使用规范合理、手续齐备、程序合法;四是要进一步加强救灾仓库管理工作,做到救灾物资出入库登记清楚,去向明确。根据州民政局检查组提出的意见,各县进行了认真整改纠正,使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救灾物资采购和救灾仓库管理工作进一步向制度化、规范化方向迈进。
检查组前后两次赴泽库县,因会计核算中心的会计请假不在岗,未能开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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