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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女”赢官司给法官送锦旗 百度不服提上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20:42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上海7月20日电(李鸿光 陈静)记者今日获悉,“海运女”状告“百度”名誉侵权一案中,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度)不服一审判决多达15页纸的“民事上诉状”。海运女则为法院送来锦旗。

  6月30日,上海静安法院对“海运女”状告“百度”名誉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由“百度”断开搜索引擎中可辨认殷小姐相貌的涉案图片链接;删除网站上保存殷小姐的个人信息;连续三天在百度首页醒目位置刊登向殷小姐道歉声明,消除影响为殷小姐恢复名誉;支付殷小姐经济损失人民币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2万元。

  上周末,开庭、宣判均未露面的本案侵权受害人“海运女”殷某专程亲自来到法院,向承办法官赠送“执法为民、一身正气”、“扶正祛邪、明察秋毫”两面鲜红的锦旗,称弱女子告倒了大“百度”,法院判决最终还给了她的公道。

  与此同时,法院也收到了本案被告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多达15页纸的“民事上诉状”,要求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内容。“百度”在上诉状称,搜索引擎不能自动辨认所链接的图片是否属于涉案图片,法律没有规定屏蔽关键词是搜索引擎服务商之法定义务,恳请二审法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支持上诉人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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