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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名小伙抢劫4元一审被判4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21:35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郭玉红 见习记者李洁)3名定西青年当街抢劫,结果第一次“出手”就落网,抢得现金4元和价值150元的一部手机,3人被控抢劫罪诉诸法院。7月19日,20岁出头的张强、王小虎、赵军涉嫌抢劫罪并肩站在城关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受审,法院当庭以犯抢劫罪分别判处3人有期徒刑4年。宣判后,3人均表示不上诉,坐在旁听席的家属则抱头痛哭。

  仅有初中文化的张强在兰州靠打零工为生。今年3月3日,张强的两个“发小”王小虎、赵军因和家人发生矛盾,一起来兰“投靠”张强。几天吃喝用度很快花光了3人手头为数不多的现金,眼看生活难以为继。3月8日晚9时,张强下班回到出租屋后,叫起还在蒙头大睡的王、赵二人欲“抢些饭钱去”。1个多小时后,3人来到铁二小附近一菜市场,盯上过路男子李某,张强“打头阵”,上前堵住李某挥拳即打,还抄起砖头往其头部猛砸,赵军和王小虎则分别从李某上衣、裤子口袋里摸出总计4元钱和价值150元的一部手机。10天后,3人被警方抓获,其家属也向受害人赔礼道歉并支付各种损失3000元。

  (文中被告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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