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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不出的判决书耻笑了谁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0:43  红网

  19日上午,在广州市广州大道中的路边,五位皮肤黝黑、衣衫褴褛的农民拿着写满字的招牌,当街“拍卖”一份法院的判决书。“拍卖”底价是8万元人民币,判决书如果被成功执行将可获得26万元(本金)的米粉欠款。(7月20日《广州日报》)

  将法院的判决书拿到闹事上去拍卖,这让我莫名地想起了断头台上的路易十六。路易被砍头是因为他背叛了国家和人民,判决书被置于闹事拍卖则是因其丧失了应有的效力,无法为被告人追回损失。只是,判决书没有像路易一样面临毁灭的命运,农民们并没有将其撕毁,而是选择了用拍卖的方式来处置。

  闹市之中,法院的判决书被明码标价,引得路人纷纷围观。让人意外的是,这已是廖氏兄弟的第二次“行动”。早在2007年7月16日,他们就曾在广州闹市街头以5万元的价格贱卖价值26万元的判决书。虽然引起了省人大、省高院等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有关部门”也一度作出坚决处理的姿态,但时至今日,廖氏兄弟再次当街拍卖判决书,如此公开而又激烈的抗议行为,无疑对“有关部门”的工作给出了最为直接的评价。领导们来关注了,相关部门来高度重视了,唯一让人遗憾的是,农民们猜中了开头,却没有猜中这结尾。

  时隔三年,不死心的农民们转而拍卖判决书。这背后其实还有一句潜台词:“能”者拍之——谁能让这份判决书生效谁就可以买走。换而言之,农民们认为有其他人能够追回赔款。放诸当下权力部门欺软怕硬的语境之下,农民们拍卖判决书的行为既是对现实的屈从,也是对司法不公的无声控诉,“有关部门”的公信力在这场闹剧中被一并推上了“拍卖桌”。

  无论是意料之中还是意料之外,反正拍卖现场围观者众而应拍者无。貌似没有傻子愿意去拍下这张“难产”的判决书,不得不说,这实在是对其“生母”的极大耻笑!

稿源:红网 作者: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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