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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缴存上限调为2906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2: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赵阳)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为2906元,比去年增加了224元。由于本市月平均工资数据公布较晚,本应在7月1日调整的公积金缴存上限也随之后延至今。往年,市统计局都会在4月份之前公布上一年的全市职工人均工资。

  据悉,2010年住房公积金年度的缴存额上限是按照市统计局公布的2009年北京市职工人均月工资的300%,分别乘以12%的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确定的。原则上不允许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突破缴存上限。根据市统计局近日公布的最新数据,2009年北京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44元,即每月4037元。

  “按照去年上限办理的,要尽快补缴,并且要办理缴存基数变更手续。”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按规定,每年7月1日起执行新的年度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上限,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也应从今年7月算起,“实际上今年属于跨年调整。”记者了解到,由于在今年7月1日,也就是进入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时,2009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数据尚未公布,因此,公积金缴存上限的设定暂以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2682元为准。

  此外,由于北京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最低800元提高至960元,公积金缴存额计量标准也随之调整。从本月5日起,北京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计算公积金的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不低于960元。同时,北京市2010住房公积金年度基本生活费标准为每月不低于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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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缴存上限3年提高516元

  自2007年以来,本市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上限额度连年提高。2007年,住房公积金基本缴存比例为8%,但最高缴存比例由原来的10%提高到12%。2008年,全市公积金缴存比例统一为12%,缴存上限额度也从2166元提高至2392元。由于市统计局公布的北京市职工人均工资不断提高,2009住房公积金年度月缴存额上限再次提高至268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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