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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嘴”起纠纷 商评委被诉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2:35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武新 通讯员 袁伟)不满哈尔滨一家日用化工用品公司申请注册类似的“清嘴”商标,养生堂有限公司提出异议,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驳回。养生堂公司遂将国家商评委告到法院。昨天,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此案已被受理。

  原告养生堂有限公司诉称,“清嘴”商标经过该公司的长期推广,已经具有极高的知名度,在产品生产者和来源上已经具有很高显著性,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大的影响力。而第三人哈尔滨一家日用化工用品公司申请注册的“清嘴QING ZUI”商标,其文字表现形式几乎与原告“清嘴”完全一致,明显属于“搭便车”的恶意注册,有可能造成相关公众对产品来源发生混淆,或认为原告与第三人二者之间存在某种联系,从而导致混淆或误购。因此第三人的注册商标申请明显违反了《商标法》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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