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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困难外来工子女可申请助学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2:58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 华健 实习生 华静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石狮市总工会获悉,已开展的“金秋助学”活动,包括困难外来工子女等5类对象考取大中专以上院校,可申请资助。

  助学对象主要是国家助学体系暂时没有覆盖,或已覆盖但需要进一步救助的在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外来工)子女,以应届考上本一、本二院校的学生(不包括全公费类院校或专业)为主,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往年已资助的部分贫困大学生同时给予一定的帮助。申请资助的往届生要求在校品学兼优。

  具体对象包括: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子女;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家庭成员存在患大病、残疾、突发性灾害等特殊困难的职工子女;因突发性灾害导致生活困难的职工子女;困难农民工子女;来石狮务工的困难外来工子女。

  申请对象必须是在石狮就读高中或在本市考取大中专以上学校的学生。对符合资助条件的当年录取为大专以上的贫困生每人资助3000元;非应届的资助2500元;中专资助1200元;高中资助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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