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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高危人员”打“预防针”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4:10  大洋网-广州日报

  检察院披露反渎职侵权情况

  本报讯 (记者肖成)昨日,中山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了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的专项工作报告。检察院在报告中透露,2004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渎职侵权案件线索169件,初查141件,依法立案44件,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569.8万元。其中,立案查办滥用职权类犯罪案件18件,玩忽职守类犯罪案件10件,徇私舞弊类犯罪案件7件,侵权类犯罪案件1件,其它类犯罪案件8件。

  专项查办渎职侵权犯罪

  据介绍,2004年5月至2005年5月,检察机关开展了严查侵犯人权犯罪专项活动,立案查办侵犯人权案件1件1人;2005年至2006年底开展了集中查办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渎职犯罪专项工作,立案查处7案7人; 2008年4月至2009年底开展了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渎职犯罪专项工作,查办5案5人;2008年5月起开展了查办涉农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6案6人。如查办中山出入境检验检疫系统渎职受贿系列案件,市环保局三角分局两任局长苏文豪、黄玲枝以及市环保局污染控制科原科长李贤师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

  检察机关表示,按照“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预防”的方针,他们正在探索建立教育、建议、纠正、查处“四位一体”的反渎职侵权法律监督体系,强化预防工作措施。

  同时,针对“高危行业”,检察机关构建行业预防和系统预防体系。与国土、质监、环保、安监等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完善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协作机制。同时,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开展行业综合整治工作,如配合市国土部门深入开展全市查处土地违法违规案件专项行动,协助市保险系统开展整治保险诈骗活动专项工作等,有效预防渎职侵权犯罪。

  部分重大案件

  2004年 广东省证券公司中山营业处原主任陈建华玩忽职守案

  2006年中山市法院系统渎职案件

  2006年 古镇财政所原副所长李淑萍玩忽职守案

  2007年 黄圃公安分局马新派出所治安员黄蒋洪涉黑渎职案

  2009年 市征地拆迁办工会主席梁彤烈滥用职权、受贿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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