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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医院顶撞卫生局长被罚93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7:08  荆楚网-楚天金报

  

图文:医院顶撞卫生局长被罚93万
荆楚网消息 (楚天金报) 图为:我是黄局长!

  从无意中得罪了县卫生局局长,到卫生局给医院开具93万元巨额罚单,从“民告官”一审二审均遭败诉,再到省检察院抗诉,一起简单的维权官司已纠缠了龙城中医院院长尤良俊8年。

  7月2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向省高级法院提起行政抗诉,认为温州市中院终审判决的龙城中医院诉苍南县卫生局一案存在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错误。尤良俊感叹:8年了,我只求一个是非对错,相信法律最终会有一个公正的说法。

  醉局长被顶撞 扬言抓护士长

  2001年12月1日晚,苍南县龙城中医院接诊了8名食物中毒患者,情况非常危急。正当医务人员全力抢救病人时,原苍南县卫生局局长黄某带着一身酒气来到龙城中医院。

  据当时的视频和录像显示,这位黄局长来到医院后,不问抢救病人的事,却大声质问当班医生有无行医资格。当班医生和护士不知来者身份,以为遭寻衅滋事,结果双方发生言语上的争执。

  “你们十分之九点九是非法行医,我要整治你,绝对要整治你”,面对医护人员的“顶撞”,黄局长愤怒异常,用手机连续找来6名卫生局干部,扬言要把“顶撞”他的护士长抓起来,这时56岁的护士长正在抢救室里抢救病人,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只好悄悄地从二楼阳台爬窗躲避。

  接着,黄局长等人对该医院办公室主任进行长达3小时的谈话,直至深夜才离开该医院。

  8名中毒患者在该医院医护人员的紧急救护下,全部脱离危险。他们幸运地保住了生命,可是救治病人的龙城中医院,此后的命运又是如何呢?

  隔三岔五检查 罚医院93万元

  事发次日,当地媒体对龙城中医院无偿救治民工的事情相继作了报道,但作为医院主管部门的苍南县卫生局对该医院却是另一番态度。

  龙城中医院院长尤良俊告诉记者:“事发第二天,黄局长又带了五六十人来我院‘执法’,第三天开始立案,半个月不到的时间内,来搜查了六次。”

  2002年5月31日,苍南县卫生局下发了行政处罚通知,认定龙城中医院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擅自开展X射线诊疗活动,对其罚没营业收入93万元。

  面对巨额行政处罚,龙城中医院表示强烈不服。尤良俊说,医院的X射线诊疗装置,自1995年建院时就有了。1998年,浙江省卫生厅给医院的CT机颁发《大型医用设备应用许可证》,“既然机器允许应用,其前提必然是允许装置。”

  尤良俊介绍:苍南卫生局在第一次检查后不久,就因为CT机无工作许可证的问题,对龙城中医院作出罚款5000元、限期整改的处罚。当时,苍南其他医院均没有办CT机工作许可证,为何独独查出我们?

  尤良俊说,龙城中医院整改后,又多次申请放射装置工作许可证,还是被苍南县卫生局拒绝,理由是“装置射线超标”。为此,尤专门到北京申请卫生部卫生标准技术委员会鉴定,该委员会鉴定认为,龙城中医院CT机不存在放射超标的情况。

  检察院:法院判决存在明显错误

  龙城中医院认为这是苍南县卫生局局长黄某滥用职权,挟私报复,遂于2002年7月17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撤销被告苍南县卫生局对其所作93万元罚款的处罚决定。

  被告苍南县卫生局辩称,被告对原告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是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请求法院支持被告依法行政。

  2002年8月,苍南县法院一审宣判,维持了苍南县卫生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龙城中医院不服,同年9月上诉至温州市中院。温州中院认为:苍南县卫生局的行政措施合法,上诉人称被故意刁难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遂于2002年底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龙城中医院还不服,再向浙江省高院申诉,最终被驳回。

  此后的几年里,龙城中医院一边收集新证据,一边准备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2009年2月,龙城中医院携相关证据向温州市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不久后,温州市检察院立案,并向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浙江省人民检察院的抗诉书明确指出:本案判决中,存在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错误。

  本案经办检察官说:本案一审、二审都围绕着“被申诉人是否未取得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进行诊疗活动”进行举证质证,对具体行政处罚中认定的“擅自使用、拒不改正此一违法行为”则鲜有提及,而后者恰恰是本案的证明对象和审理对象。

  检察机关还认为,同等情况不同对待,是行政处罚中滥用职权的典型表现。本案多名证人证实,苍南县其他医院在苍南县卫生局作出处罚决定时均没有领取《射线装置工作许可证》,而唯对申诉人进行处罚,有明显滥用职权的行为,应当予以撤销。

  (据《法制日报》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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