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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7:10  法制日报

  本报昆明7月20日电记者王斗斗储皖中云南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会议今天在昆明市召开,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民族地区法院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全力维护民族地区团结稳定,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

  王胜俊指出,各民族干警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民族观,严格遵守党的民族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并落实到法院工作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要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王胜俊要求,要不断提高队伍素质,努力提升司法能力。要不断改善民族地区法院依法履行职责的环境、条件,对边远贫困地区法院少数民族法官紧缺、法官超负荷工作等特殊困难要给予高度关注,积极研究解决措施。要加大对民族法官的培训力度,多提供一些挂职培训机会、经费扶持,重点培养和造就优秀民族法官,对于在审判工作当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少数民族法官,要大胆提拔任用。要坚持依靠党的领导,推动民族地区法院科学发展。云南各级法院要立足实际,抓住西部大开发机遇,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政府支持,从队伍建设、物质装备、组织保障等方面切实保证民族地区法院工作的开展。最高人民法院也要进行专门的研究,继续对民族地区法院从人、财、物上进行倾斜与支持。

  云南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白恩培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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