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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大恒基原老总获刑8年被控寻衅滋事敲诈勒索两罪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7: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7月20日讯记者李松黄洁实习生陈银辉记者今天获悉,知名房地产经纪公司中大恒基原董事长刘益良因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该公司16名涉案人员则分别获刑1年到8年不等的刑罚。

  据了解,2002年至2005年间,刘益良在经营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其为首的犯罪集团,一旦与其他公司发生纠纷,他必定以武力解决。2003年2月,因与安贞华联售货员发生口角,刘益良纠集公司30多名员工用锁链锁住安贞华联南门,刘以此向安贞华联强行索得现金5000元。

  检方认为,刘益良为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当按照集团所犯全部罪行处罚。据了解,此次将是刘益良第二次入狱。与其一起获刑的还有他的哥哥刘永科及原中大恒基公司的15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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