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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人凶手一审判死刑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09:17  贵州都市报

  为争车道动手,造成一死一伤

  杀人凶手一审判死刑

  金黔在线讯 只因朋友驾驶的车辆与一摩托车争抢车道发生口角,黔西县的男子黄坤富竟持刀将对方杀成一死一伤。日前,贵阳市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黄坤富的同伙陈保林因事发当时参与打斗,又系累犯,被法院以同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2009年6月22日上午,贵阳市金阳大道金钟桥附近发生一起刑事案件:一轿车上的司乘人员与另一摩托车上的两男子发生口角后,双方停车抓打,摩托车上的两男子被对方一人连捅数刀后,一人当场死亡,一人重伤。

  2009年7月1日,在重庆警方的配合下,黄坤富、陈保林在重庆落网。据二人交代,案发当天,他们乘坐吴某驾车的轿车由轮胎厂向金阳方向行驶。因嫌两被害人所骑的摩托挡住了他们车,吴某便恶语相向,最终双方发生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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