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别给盗贼留“想法”
6月以来,贵阳警方接到100余起车内被盗案
金黔在线讯 7月20日,贵阳市公安局发布车内物品被盗预警通报,6月以来,针对车内物品的盗窃案件不断增加,全市共发此类案件100余起。为此警方提醒市民注意4个方面,防范车内物品被盗。
7月6日晚8时许,市民刘某停放在清镇市某休闲中心门口的一辆越野车后窗玻璃被砸(价值8000余元),被盗三瓶“飞天”牌茅台酒(价值2396元);7月5日下午3时,市民黄某驾车在浣纱桥加油站加油时,由于车窗未关,放在车内的挎包被盗,内有现金10000余元。7月3日凌晨,市民王某停在省府路的车玻璃被砸,被盗价值9000元的挎包一个,价值6500元的钱包一个,内有现金24000元。
统计显示,今年6月以来,全市发生的100余起此类案件,主要作案地点在南明、云岩两城区,警方分析,此类案件属全天候作案。但作案时间和地点又具有某种相关性,白天和上半夜在闹市区路边或停车场、各种餐饮娱乐行业门口路边、主干道路边案件高发;下半夜至早上5时左右,小区内停车的路段案件高发。犯罪嫌疑人多以“砸车窗玻璃”实施盗窃为主,犯罪嫌疑人还会趁车主在加油站加油、停车买东西时或是叫同伙上前引开车主注意力,然后将车内物品盗走。
对此,警方特别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1、不给盗贼留“想法”。车内不要存放贵重物品、衣物,在离开车时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锁紧,不给犯罪分子产生盗窃的想法。
2、不省不该省的钱。车主不要为了节省停车费而将车辆停在偏僻的路边或是无人看守的银行、商场、餐饮场所周边,要尽可能选择有专人看守的停车场地。
3、提高警惕性。车主在驾驶途中尤其是单独驾驶时,要提高警惕性,对车外发生的一些超乎正常逻辑的事件,一定要仔细加以辨别,不要轻易打开车窗或开门。上车后按下车门锁,防止犯罪分子故意制造交通事故假象或遇红灯停车时与驾驶员纠缠,趁机拉开车门抢夺财物。
4、提高防盗能力。车主可以适当安装防盗报警器等装备,提高车辆自身防盗性能;另外,也可以投保一定的商业保险,降低风险,减少损失。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