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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防洪作用因各江段而异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0:21  东方早报

  综合新华社电 长江防总权威专家介绍说,三峡工程对长江中下游的防洪作用因各河段而异。

  对于荆江河段而言:

  ——可使荆江河段防洪标准从目前的“十年一遇”提高到“百年一遇”,即遇到不大于“百年一遇”洪水时,经三峡水库调蓄后,可控制枝城流量不超过56700立方米/秒,沙市水位不超过44.5米,可不启用荆江分洪区和其他分蓄洪区。

  ——遇1931年、1935年、1954年洪水,使沙市水位不超过45米,不启用荆江分洪区,减少淹没耕地95.2万亩。

  ——遇“千年一遇”或类似1870年特大洪水,配合运用荆江分洪工程和其他分蓄洪区,可控制沙市水位不超过45米,使荆江南北两岸、洞庭湖区和江汉平原避免发生毁灭性灾害。

  对武汉堤防而言:

  ——可避免荆江大堤溃决对武汉地区的威胁。

  ——提高了对城陵矶以上洪水的控制能力,配合丹江口水库和武汉附近分蓄洪区的运用,可避免武汉市汛期水位失去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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