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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市调控无实质进展是政策“灵活性”放大之过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0:22  东方早报

  【经济人】

  胡安东

  “新国十条”实施一百天以来,各地房价并没出现实质性松动,调控政策再度行至十字路口。这种普遍感受不仅在购房者身边弥漫,也让政府主管部门有了更多新的担忧。住建部部长姜伟新近日表示,“调控一旦放松,房价会强力反弹,政策会毁于一旦,政府也将失信于民。”那么,强势的楼市调控为何没出现民众预料的结果,甚至有“空调”的信任危机?

  究其原因,固然与调控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关,但最大的原因,还是地方政府和银行方面利用对政策的不同解读,有意无意放大了对中央宏观政策中“灵活性”、“针对性”的表述,并在实际操作中投机性、功利性地“为我所用”,从而极大磨损和抵消了政策的纪律性和连续性。

  首先是有些地方政府以“发展是硬道理”为由,坚持“灵活性”姿态,迟迟不出台执行“新国十条”的细则;有些地方政府以城市收益下降不利于民生为由,对前来投资的土地运营商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网开一面;有些地方政府则以“二三线城市不存在房价过高”为由,不断宣扬“补涨论”,助长了开发商与消费者展开持久博弈的气势;有些地方政府则打着西部大开发的旗号,对房地产业采取“内外有别”的引资政策,让一些异地投资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绕开调控监管,享受着体制外的优惠政策。此种灵活性有余、纪律性不足的暧昧态度,已经严重影响了楼市调控的质量和进程,同时也在一线城市和二三线城市之间,拉起了一道严密的调控壕沟和围墙。

  其次是银行系统采取了更多“灵活性”,给予“第三套房贷”以各种不同解释,造成各地暗贷现象屡禁不绝,如北京部分银行对外地人房贷出现松紧不一。有些银行表示没有完税或社保证明也能贷款买房;有些银行与开发商“现场办公”为违规房贷提供方便;有些银行则以总行管辖权不一为由,给出了房贷“不同版本”的回答。这些既有试探性又有灵活性的“应对”,意味着第三套房贷政策已经面临着严峻考验。

  第三,许多房地产利益集团也在不同场合强调政策“灵活性”的作用,认为房地产如果这样刻板地调控下去,将会误伤许多自住型买房人群。有些智库机构甚至抛出了“房价下跌20%就会毁掉中国经济,造成二次探底风险”的观点。

  其实,国家强调宏观政策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是指中国经济在复杂局面下的应对办法。这个提法,并不针对和适用已经被定性的房价过快上涨问题,这在“新国十条”中已经有着明确规定。可以说,无论是被地方政府误读还是被银行有意无意的曲解,都应该马上纠正。更何况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中的“差别化”没有任何“灵活性”的空子可钻。否则,就不可能抑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不可能有利于打击投资投机购房。

  目前市场的观望情绪不是消费者的过错,而是有些地方政府和银行对调控政策三心二意的结果。纵观以往楼市调控之所以不了了之或前功尽弃,都是在调控政策进入关键期时,出现了若即若离的政策信号。因此,防止本轮楼市调控被放大的“灵活性”所稀释,甚至演变为“救市”的救命稻草,值得我们万分警惕。

  当下,楼市调控已经到了是“取信于民”还是“失信于民”的历史关头,只有增强调控的纪律性和连续性,才能拯救楼市的信任危机,才能防止新一轮房价反弹对中国经济的危害。当前,应明确稳定房价是各地政府的主要责任。而主管部门也应利用现有政策,对地方政府的房价调控效果进行一对一考核,及时公开督察、约谈、巡查和问责的结果。同时,对那些“灵活性”过头的银行也应给予警告和处罚,在从业规范上及时修正违背“新国十条”的做法,真正使调控不出现停滞和倒退。(作者系资深评论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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