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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数字,谁来说清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3: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今天消息 记者余颖报道:“2009年全省廉租住房落实建设资金是54.12亿元。那么,我想知道去年全省的土地出让金是多少,54.12亿元有没有占到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10%?”这是日前省人大开展住房保障工作调研时,全国人大代表李永忠发出的咄咄逼人的追问。

  记者今天发现,省人大调研组在报告中强烈呼吁省有关部门要研究界定土地出让净收益的统计口径,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确保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财政资金支持。

  好多市把净收益搞成零或负数

  当天调研现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的答复是:去年国务院的文件规定,用于廉租房的建设是不低于净收益的10%。但这个净收益怎么算,目前没有明晰。好多市把这个净收益搞成零,甚至负数。所以后来我们就要求按“土地出让金的2%或3%”。省住建厅强调,目前对这一块都没有文字性的规定。

  调研组在报告中指出,广东保障性住房在资金的落实还存在困难,尤其东西两翼和北部山区,财政收入本来不多,加上金融危机的影响,政府的资金支持难以到位。其中,“土地出让净收益的10%用作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的规定,也因为土地净收益没有全省统一界定的统计口径而难以落实到位,各地随意性较大。

  今天上午,省住建厅厅长房庆方向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情况的报告时,对人大代表的建议未作出回应。但他在报告中讲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时仍然用的是“土地出让金净收益10%”这一表述,而并非“土地出让金的2%或3%”。

  选试点向“夹心层”提供公租房

  调研组还建议,要拓宽保障性住房房源。改变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组织建设的单一供应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政府回购改造、企业自建、BT建设、利用腾退公房等多种方式,为“夹心层”群体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提供过渡性的住房保障。

  房庆方在汇报时指出,广东正加快研究制定《关于我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并选择若干有条件的城市,特别是珠三角地区的一些城市进行试点。通过多种方式新建或筹建一批公共租赁住房、以低于市场的租金,给既买不起商品房又不符合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夹心层”群体租住,解决其过渡性居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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