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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死亡赔偿金将达6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3:48  金羊网-羊城晚报

  北京消息 据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报道: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骆琳在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上透露,将于近日印发的《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2011年1月1日起,将在高危行业和企业试行全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完善落实工伤保险制度,提高工伤事故死亡职工一次性赔偿标准。一次性补助金标准调整为:按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计算,发放给死亡职工的家属。同时依法确保职工一次性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等。

  2009年,中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7300元,按20倍计算,一次性死亡补偿金是34.6万元。如果再加上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安全事故中死亡职工的家属一次性获得的补偿,平均水平在50万至60万元之间。这将比目前实行的“不低于20万元”的标准高出近三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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