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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男子被骗10万元 警方称经济纠纷不算诈骗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4:35  南海网

  南海网7月21日消息(南海网见习记者高鹏)海口市民陈先生向南海网反映:“杨某欠我10万元两年不还,而且还弄了辆租赁公司的轿车抵押给我,7月14日好不容易在万宁把他抓住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案警官称,杨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已将其释放。

  交友不慎,1年内借钱10万

  陈先生介绍,2007年时,他在海口市义龙路经营一家饭店,2007年上半年,他认识了经常来饭店吃饭的万宁男子杨某。杨某认识陈先生一段时间后,声称养蟹可以赚钱,并介绍另一提供蟹苗的男子给陈先生认识。陈先生信以为真,买了一批蟹苗,到文昌开始养蟹。谁知,2009年10月本该是螃蟹收获时,养的10万多只螃蟹,绝大部分死了,亏了约3万元。陈先生认为是自己养殖出了问题,仍和杨某以朋友相处。

  2008年5月,杨某以养蟹为由,向陈先生借4万元钱,陈先生当时说,他没有那么多钱,而且从2007年至2008年已陆续借了约6万元钱给杨某。杨某见此,开了一辆本田飞度轿车,称这是他朋友的车,可以抵押给陈先生。陈先生要求杨某拿出该车的相关证件,杨某过几天拿出了该车的相关证件。于是陈先生以自己为担保人,向他的朋友借了4万元钱,借给了杨某。2008年5月12日,杨某写了欠条。由于陈先生在2007年至2008年大约借给杨某6万元钱,杨某在2008年6月1日另写了1张欠条给了陈先生。陈先生苦恼地说“杨某平时好赌,自己当时怎么轻易借给他这么多钱啊?”

  抵押车辆是租赁公司的,杨某不见踪影

  大概在2008年8月时,海口一汽车租赁公司找到了杨某抵押给陈先生的轿车,表示该车是他们公司的。陈先生说“我有这车的相关证件啊,怎么会是你们的车呢?”租赁公司则称“你有证,我这还有证呢。”随即,陈先生拿出了杨某给的该车相关证件,租赁公司也拿出了相关证件。陈先生一看,当时傻眼了,马上给杨某打电话,杨某的电话却一直关机。陈先生到派出所,经警方证实,陈先生的证件是假的。陈先生这才明白,杨某给的证件是假的。陈先生随后多次打电话给杨某,但对方一直关机。

  漫漫追款路,终在万宁发现杨某

  陈先生发现被骗后,从2008年至2010年一直在寻找杨某,2009年还特意停了生意。2010年7月14日,别人告诉陈先生,杨某在万宁。陈先生赶紧从海口赶到万宁市,在万宁市万城镇找到了杨某。杨某居然已不认识陈先生了。陈先生将杨某带到了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7月15日,陈先生在龙华公安分局做了笔录。

  杨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已将其释放

  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办案警官说,杨某和陈先生之间是经济纠纷,杨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他们已将杨某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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