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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中大恒基老总一审被判8年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4: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 因犯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罪,中大恒基董事长刘益良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8年,开庭时检方指控的聚众斗殴罪没有认定。昨天刘益良的辩护律师表示可能会上诉。

  据了解,2002年至2005年间,刘益良在经营北京中大恒基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过程中,形成了一个以其为首的犯罪集团,一旦与其他公司发生纠纷,他必定以武力解决。2003年2月,因与安贞华联售货员发生口角,刘益良纠集公司30多名员工用锁链锁住安贞华联南门,刘以此向安贞华联强行索得现金5000元。

  检方曾指控其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和聚众斗殴三项罪名。但法院认为聚众斗殴事实不清等,没有认定这一情节。判决书中指出,刘益良作为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该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法院认为刘益良具有从轻情节,包括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多名同案犯,以及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等。最后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益良有期徒刑4年6个月,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最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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