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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六个“6”的吉祥号被登在他人名下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4:48  北京晚报

  本报讯(记者孙莹)何先生声称其花3.5万元购买的电话号码被网通公司擅自登记在他人名下,于是以违约为由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告上法院,索赔损失8万元。今天上午,此案在西城法院开庭审理。

  何先生说,去年8月4日,他以3.5万元的价格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个有6个“6”的固定电话号码的使用权。之后在营业厅办理了电话号码过户变更手续,并预交了500元话费。但随即申请了停机保号,一个多月后又恢复该号码的使用手续。但是12月9日,何先生发现自己的电话号码无法使用,经向通信公司了解得知,这个号码已经登记在他人名下。

  何先生认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违反了合同约定,要求该公司按照市场价赔偿涉案电话号码的损失共计8万元。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认可涉案电话号码过户到了何先生名下,此后他办理了停机保号和恢复使用的手续。但是通信公司表示,去年12月9日是何先生将电话号码过户到鲁某名下,放弃对该号码的使用权。公司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了义务,不存在违约行为。而且通信公司对何先生花3.5万元购买号码的说法不予认可。

  何先生拿出12月7日和12月12日往返北京到河南的火车票,以及12月9日在河南老家的派出所办理户口查询手续的证明。“我当时在老家办房贷手续,根本不在北京。不可能办理过户手续,是有人冒名顶替。”但通信公司代理人认为,这些证据都无法证明何先生在过户当日人在外地。

  通信公司的证据中包括电话号码过户时的变更单,代理人说,办理过户手续可以是原机主和新机主一起办理,也可以是他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办理。涉案号码过户时是新机主鲁某办理的手续,变更单上复印了双方的身份证备案,上面何先生的签名是鲁某代签的。何先生说:“从这份变更单可以看出,过户手续是在我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的,签名也是他人代签的,侵犯了我的权益。”何先生对变更单上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不予认可,并申请法院调取过户时的监控录像。

  庭审最后,双方都同意调解。被告表示可以到营业厅再选一个号码。何先生说只要给个类似的“吉利号”,可以调解。J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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