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颜君)两名男子从租车公司租车后,再将车辆抵押给他人,连续作案12起,被骗车辆总价值达90余万元。今天海淀法院透露,被告人荣某、李某因涉嫌犯合同诈骗罪已被起诉。
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1至9月间,荣某、李某先后伙同他人以向被害人或被害单位租车为由,与被害人或被害单位签订租车合同,之后将车辆抵押给他人,以此骗取被害人车辆。
经查,在上述时间段内,荣某以上述手段骗取12名被害人或被害单位的汽车12辆,经鉴定总价值人民币91万多,李某参与其中4辆车的诈骗。上述12辆汽车中,除两辆为汽车租赁公司出租,其他均为个人出租,车辆多为帕萨特、宝来轿车。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荣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二人行为均以触犯刑法,应当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J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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