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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发店“派发”卖淫女受罚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5:26  新民晚报

  本报讯(通讯员 杨克元 记者 鲁哲)经营发廊的一对男女不但向他人介绍卖淫女,还容留卖淫女在发廊内卖淫。闵行区法院日前以容留、介绍卖淫罪,各判处周某和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各处罚金2000元。

  外地来沪女子周某和浦东男子成某从2007年底起在莘沥路上开设亲亲理发店。今年3月9日晚上,他们在收取掮客陈某150元后,将“热线联系”的卖淫女媚娇(化名)交给陈某。当日深夜,当媚娇回到发廊后,周某和成某又将其介绍给另一嫖客,并容留两人在亲亲理发店内卖淫嫖娼。随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周某和成某也被当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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