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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韩城4名责任人被撤职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5:27  新民晚报

  据新华社陕西韩城今日电(记者 刘彤 储国强)记者今天从陕西韩城市委宣传部获悉,7月20日晚,中共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造成28名矿工遇难的韩城小南沟煤矿“7·17”重大事故相关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其中4人被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韩城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韩城市煤炭局总工程师宋少民负有重要领导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炭局副总工程师兼煤矿安全监察大队长张生维负有重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矿安全监察大队一科科长郭文武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韩城市煤炭局生产技术科科长王玉安负有主要责任,给予行政撤职处分。

  此外,小南沟煤矿驻矿安全监督员董红兵、薛建强,由于煤矿安全生产监察监管不到位,严重失职、渎职,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由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其他相关人员将根据事故调查结论进一步严格依法依纪进行处理。

  另外,针对近期多起煤矿事故“遇难者中没有矿领导”的疑问,记者从已公布的遇难矿工名单中发现,遇难人员包括事故矿机电矿长夏学国。夏学国,男,38岁,湖北郧西县人,持有矿长上岗资格证,曾于今年6月份参加矿长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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