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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陈霞 见习记者李洁)原兰州理工大学教授王华调入华东理工大学后,由于原学校未及时给王华办理工资关系转移手续,导致王华在新单位不能领取全额工资。王华遂将兰州理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对方给付各项损失9.3万元。与此同时,兰州理工大学提出反诉,要求王华返还多领的工资3.12万元。七里河区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兰州理工大学补发王华岗位津贴等5392元,王华返还多领的工资3.12万元。宣判后,王华不服判决,于近日向兰州市中院提起上诉。目前这起人事争议案已进入二审程序。
(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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