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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陷囹圄 服刑女状告欠债人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1日18:06  兰州晨报

  本报讯(记者陈霞 见习记者 李洁)曾任某银行甘南支行信贷部主任的王亚妮,在任职期间挪用858万元公款,案发后,王亚妮归还734万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狱中,王亚妮想起自己曾出于朋友义气,将挪用公款中的18万元借给了朋友张龙,自己出事后,张龙不但不还借款,连人都找不到。于是2009年7月,王亚妮委托代理人将张龙告上法庭,要求张龙偿还借款。城关区法院一审判决张龙返还王亚妮15.3万元。张龙不服判决,上诉至兰州中院。目前该案正在二审阶段。(文中当事人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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