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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场未发现假药“藏肾生精丸”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2日00:13  南海网

  南海网7月21日消息(南海网记者杨婷婷、陈望)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加强辖区药品市场监督检查,发现销售假药“藏肾生精丸”产品,依法严肃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7月21日,南海网记者走访海口市部分药店,未发现有药店销售“藏肾生精丸”。

  今天,南海网记者走访多家药品超市,在文明东路一药品超市记者并没有看到有“藏肾生精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4020017,标示生产批号:20090915,包装规格:每瓶9g,9g×10瓶)的产品。记者询问销售人员,是否知道发现销售假药“藏肾生精丸”产品,依法严肃查处的消息。该工作人员表示她对此并不知情,并告诉记者,海口药店很少有销售“藏肾生精丸”。

  针对此事,南海网记者电话采访了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科一位工作人员,该工作人员说,目前还未接到此类投诉,但是有很多市民电话咨询。该工作人员表示,“藏肾生精丸”产品多在外省,如江浙一带销售,海口药店很少有销售此类药品。

  该工作人员通过南海网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药品并在医师或药师的指导下使用,如发现有销售假药“藏肾生精丸”产品,请立即拨打海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科电话或是联系工商部门进行查处。

  相关链接: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未经注册,并借虚假机构的名义,违法宣传销售假药“藏肾生精丸”(标示批准文号:国药准字Z54020017,标示生产批号:20090915,包装规格:每瓶9g,9g×10瓶)进行查处。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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