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开车时睡着,司机杨德富刹车不及撞倒一辆农用三轮车,导致车内一名乘客身亡。肇事逃逸4年后,杨德富自首。昨天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杨德富认罪。
杨德富今年34岁,河北人。2006年,他买了一辆小货车,来北京搞运输谋生。同年7月15日晚上10点,杨德富开车到朝阳区奥林西路附近时,因疲劳睡着。正遇路口红灯,他并未停车。
坐在身边的装修工见状,喊了杨德富一声。杨猛地惊醒,但是没踩住刹车。货车失控向前冲去,撞上了一辆农用三轮车。
农用三轮车上坐了一对夫妻,是河南来京人员,在昌平区养猪。当晚,他们收集了一车泔水,准备运往养猪场。两车相撞后,泔水洒了一地,这对夫妻都摔倒在地,丈夫王某受了轻伤,妻子许某伤势严重。
杨德富下车后,发现有人受伤,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但仅仅过了几分钟,他就打车离开现场,回到了沙子营的暂住地。
受伤的许某被送往医院一周后,经抢救无效身亡。交管部门勘察后确认,杨德富在此次车祸中负主要责任,没有驾照的王某负次要责任。今年3月2日,杨德富到交管部门投案,随后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提起公诉。
庭审中,法官询问杨德富是否愿意赔偿许女士的家属,杨德富称“愿意赔偿,但家里实在没钱。”
杨德富还说,当初弃车逃逸,就是因为没钱交伤者的住院费,才跑到外地打工,想多赚钱赔偿伤者。“直到今年过年,我才知道被撞的人已经死了。”
今年3月1日,他只身来到北京,用亲戚的手机拨通了《法治进行时》热线电话。次日,在《法治进行时》记者的陪同下,逃逸了4年的杨德富来到交管部门投案。
他的辩护律师称,杨德富有自首情节,认罪态度好,建议法庭能够酌情减轻处罚。他还建议法庭能够对杨德富适用缓刑,以便打工赚钱赔偿死者家属。
法官提示说,交通肇事后逃逸,法律规定量刑在有期徒刑3年以上,不能适用缓刑。“交通肇事本来是过失犯罪,主观恶性不深。但杨德富逃逸4年,主观恶性明显加深,不再属于缓刑范围。”
据了解,伤者王某已对杨德富提起诉讼,但此次未提起附带民事赔偿。
朝阳法院当庭未宣判此案。
■追访
四年里每天都睡不好觉
杨德富回忆,事发当晚,他逃逸的动机之一是,自己手头没钱,交不起住院费;动机之二是,自己的孩子才48天,不能立刻去坐牢。
回到家后,他只说自己出了事,带着妻子连夜坐车回了河北老家。在县城的车站,杨德富说自己要到外面避避风头,让妻子独自带着孩子回家。逃逸的第一站是张家口,他不能再开车,也没别的手艺,只好捡垃圾维持生计。半年后,他托人给妻子捎信,妻子才带着孩子过去团聚。这时,他告诉妻子半年前出了车祸,把人给撞了。
一年多后,杨德富带着妻儿到了廊坊,给别人种地赚钱。“三年多,我只攒了几千块钱,但是每天都睡不好觉,没有去看伤者,心里觉得不踏实。”连妻子都感觉到,杨德富在听到警车声,脸色立即变白,甚至有些颤抖。
去年年底,杨德富从北京的亲戚处获悉,被他撞伤的女子已经死了。杨德富自觉已无法逃避,决心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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